扫黑除恶 |陕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发布日期:2020-12-07     信息来源: 新华网     浏览数:7414    分享到:

原标题:从“小案”挖掘蛛丝马迹——陕西扫黑除恶摧毁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

  新华社西安12月3日电(记者姚友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陕西省政法机关通过发动群众广泛征集线索,创造性地开展检方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双专班查办机制等一系列工作,摧毁了以蔡国强、黄毅等人为首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有效涤荡了黑恶势力。

  从2018年年中开始,陕西省通过大力宣传、发动群众、搜集梳理相关线索等方式,改变了专项斗争“上热下凉,群众观望”的被动局面,将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由2018年的86%提升到2019年年中时的96%。同时,组建由厅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的督导组进驻各市区,进行督导。很快,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纷纷现行。

  在专项斗争中,公安民警不满足于就案办案,而是准确核查案情,从“小案”中敏锐挖掘黑恶势力的蛛丝马迹。如2018年8月13日23时许,陕西省武功县公安局武功派出所民警夜巡时,发现了由17辆车组成的“地下赌场”,抓获了几名看守赌场的嫌疑人。接到线索,武功县公安局局长李宁顺藤摸瓜,细致侦查,一举打掉了分别以蔡国强、吴领会和马涛为首的三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而渭南市华州区警方之所以能将以黄毅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绳之以法,也与其在侦办康洁公司涉嫌非法农用地一案中没有简单就案办案有很大关系。

  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把每桩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陕西公检法和纪检监察机关同步办案,整体移送移诉,大幅提升了办案效能。在侦破以黄毅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时,民警们每天吃住在单位:白天取证,晚上开会,半夜再去探访那些不愿白天出来作证的人员,数十个人一个多月不着家,终于,警方与提前介入案件侦查的检方在法律认识、证据认定标准方面达成了共识。

  为避免对涉黑组织、涉恶犯罪集团案件存在拔高或降格处理等问题,陕西省武功县人民法院院长郝成院在院里将审判以蔡国强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时,向上级部门立下“军令状”,一定要公平公正地审理案件,让判决结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审判前,他组织召开庭前会议,排除了非法证据问题。此外,他还积极与被告人家属座谈交流,解疑释惑,引导被告人在感受亲情温暖中认罪服法。最终,经过长达6天的审讯,这个县级人民法院完成了对蔡国强等57人涉黑案件的审判。

  无论是抓获嫌疑人,还是对案件做出公正的审判,都不是扫黑除恶工作的终点。只有“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才能彻底让黑恶组织土崩瓦解。通过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双专班侦办机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包括原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冯振东、原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阎鸿等在内的多名“保护伞”被查处。

  “仅在厅级层面,我们就打掉了19名‘保护伞’,这一数据在全国排在前列。”陕西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刘曙阳说。

  截至今年10月底,陕西省共侦办涉黑案件8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04个,恶势力团伙案件483个,破获刑事案件15053起,刑拘或逮捕18741人;起诉涉黑案件742件5816人,一审判决583件5280人,二审判决270件2737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3551件,处理5390人。

  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说,陕西省始终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各级党委抓总负责推进,紧扣总体目标安排,不断细化落实扫黑策略。经过近3年的努力,专项斗争已经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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